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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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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时政新闻

以汇总政府工作和法规政策、社会时事热点为主,归纳年度国内、国外大事,收集整理社会热点的相关评论,加强考生对社会热点的系统性认识。

每日练习

针对行测的五个部分来做重点分析,每天更新相应的练习题和答案。让考生在实践中提高自己。

阅读排行

点击量较大,这是重点介绍了考生们最关心的时政或资料。

历年真题

结合了历年以来所有相关的真题,这些真题都是比较有针对性的,还有详细的答案解析。可以让考生在考试前就磨练自己。

报名入口

考生可*时间根据自己所在的省份进行报名。

考试政策

及时发布报考指南、报名时间、报考流程、政策问答,一般的录用流程,通用的体检标准、警察体检标准;及时发布关于公务员招考及管理相关的政策,提供国家、各省市及单位较新的考试政策通知;及时发布和解读国家、各省市每年的考试大纲、招考公告、面试公告以及较新的报名情况,考试情况。

报考公告

主要提供公务员、事业单位、村官、选调生考试和招警方面的招考信息。

申论资料

申论热点的时事评论、专题讲解,应对申论考试的相关方法解读,发布申论全真模拟试卷。

行测资料

发布行测五大部分的试题并附有详细的解析,讲解行政能力测验的应试技巧,汇总名师针对行测各部分的知识精讲,及时更新行政全真模拟试卷。更多相关资料参见《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面试

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面试是公务员考生最难过的一关。面试给考官和考生提供了进行双向交流的机会,能使考官和考生之间相互了解,从而双方都可更准确做出聘用与否、受聘与否的决定。

体检特殊标准/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由《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提供。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公告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度考试录用全省各级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gjgwy)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招5023人,其中,省直(含垂直管理单位)2951人;市(地)1016人;县(市)721人;乡(镇)335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ljgwy),黑龙江新闻网(hljnews/),东北网(dbw/),上发布具体招考计划。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1、201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基层公益岗位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3日至1995年4月13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10)项目生报考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违诚信考录要求的、现役军人、未满较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名方法
全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简称《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ljgwy)以及各招考部门的网站和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相应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至3月5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ljgwy)。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2月26日9:00至3月5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13年2月27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ljgwy),通过指定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5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间,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ljgwy)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涉密岗位考生的笔试准考证由招录机关负责打印发放。
(四)注意事项
(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18246023442、8713012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确认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职位在笔试前先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提出个别职位报名调整意见。
(5)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境贫困县(市)特别是乡镇机关,如有报名达不到比例等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6)报考法检、公安、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
(7)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部分职位的考生需进行微机打字技能测试。
(8)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较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四、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一般性职位的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4、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4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较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较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职位调剂
通过笔试较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可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必须进行调剂。调剂职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采取网上调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考生申请调剂职位阶段;二是各有关招录机关资格确认阶段,调剂结果统一在网上公布。调剂后,特殊专业或特殊需求的个别招考职位仍达不到面试比例时,经批准可举行面试。
六、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进入较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各招录机关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涉密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另行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并在网上统一公示。若较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法检等捆绑类职位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确定具体职位报名。
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省直招录机关及各市地根据报考者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面试人员资格确认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七、面试、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采取全省统一模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各市(地)由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实行定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由招考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分别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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